发布时间:2020-06-03 15:35:04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2881
摘要:关于2020届毕业生“专升本”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0届毕业生“专升本”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系(部)、各专升本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精神和我院与对口 “专升本”院校的“专升本”协议,现就我院2020年选拔优秀学生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与基本条件
1.2020应届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专科段学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加分项目
(一)成都师范学院:
1. 专科段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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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项加分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 5 分。
(2)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 5 分。
以上奖励及荣誉加分由二级学院和各专科学校先期初审,之后,将相应材料报“专升本”工作领 导小组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认一项,个人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二)成都工业学院:
1.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奖励加分
①“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专升本”考试 3 门科目成绩之和/3
②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成绩总和/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数量
(如学生某必修课程经过补考或重修通过,则该门课程成绩统一按60分计算。)
2.奖励加分
(1)考生各项奖励加分总和最高分不超过 10 分。
(2)考生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排 名第一),给予奖励分 3 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 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分 3 分;以上两者同时获 得者,不重复计算。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 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考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实 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公开在核心期刊上 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 1、项目 2、 项目 3、项目 4 奖励分值可同时获得;多次获得同一项奖励项目,分值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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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奖励项目名称 |
奖励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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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发明专利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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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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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3 |
软件著作权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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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 |
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
2 |
(4)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 1、项目 2 奖励分值不可同时 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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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奖励项目名称 |
奖励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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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CET-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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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CET-6 |
3 |
(5)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 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 1、项目 2 奖励分值不可同时 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