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学仕 | 好老师教育官网 |
移动APP下载

扫码下载易学仕在线APP

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当前位置: 易学仕在线> 考试资讯> 考试政策> 广西> 2026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

2026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6-01-27 11:35:00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158 热点: 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西专升本招生专业

摘要:广西外国语学院是2026年广西专升本招生院校之一,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章已经确定,其招生要求,招生专业,专业学费等内容都可在简章中得知,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广西外国语学院是2026年广西专升本招生院校之一,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章已经确定,其招生要求,招生专业,专业学费等内容都可在简章中得知,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6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2.学校招生代码:13830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五合校区)、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空港校区),专升本新生在五合校区就读。

  6.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前身为2004年创办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开设66个本、专科专业(含方向),其中外语类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生32000余人(截至2025年5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在校生数最多、语种最多的高校。拥有五合和空港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2500余亩。目前,学校有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1个,自治区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民办高等院校重点专业5个,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3个。

  第三条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2.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第九条招生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往年以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的学生。

  (五)旅游大类的公共基础课为数学和英语、教育与体育大类的公共基础课为语文和英语。

  第十条招生专业

本科门类

本科专业类

专业

生源专业大类

学制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越南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印度尼西亚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表演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设计学类

艺术设计学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设计学类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教育学

教育学类

艺术教育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教育学

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两年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新闻传播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西班牙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

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

交通运输大类

两年

艺术

音乐与舞蹈学类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艺术

音乐与舞蹈学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传播大类

两年

工学

计算机类

网络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泰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经济学

财政学类

税收学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工学

计算机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市场营销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审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商务英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工学

计算机类

软件工程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工学

电子信息类

人工智能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缅甸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美术学类

美术学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艺术学

美术学类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管理学

电子商务类

跨境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管理学

旅游管理类

酒店管理

旅游大类

两年

经济学

金融学类

经济与金融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经济学

金融学类

金融科技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经济学

金融学类

金融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柬埔寨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工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信息大类

两年

艺术学

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艺术学

设计学类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国际教育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医药卫生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翻译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法语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传播学

新闻传播大类

两年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艺术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2026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s://zs.gxufl.edu.cn/”公布,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照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普通考生(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的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设置和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要认真查阅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要求,根据已报考的考试科目对应的普通本科学科门类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的相关专业填报志愿。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专业志愿分别填报。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三)排序投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

  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四)录取原则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各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和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足额录取。

  (五)我校对于语言类、体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专业,在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之前,将不会自行组织考试、考查环节。

  (六)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在“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s://zs.gxufl.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6年底。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收退费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桂发改收费函〔2024〕10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收取学费金额按照总学分学费除以标准学制换算并确定。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英语

050201

两年

25200

法语

050204

两年

25200

西班牙语

050205

两年

25200

翻译

050261

两年

25200

商务英语

050262

两年

25200

泰语

050220

两年

22800

越南语

050223

两年

22800

柬埔寨语

050214

两年

22800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2

两年

22800

日 语

050207

两年

25200

缅甸语

050216

两年

22800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3

两年

25200

汉语言文学

050101

两年

26200

新闻学

050301

两年

25200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6T

两年

25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两年

23800

金融工程

020302

两年

23800

金融科技

020310T

两年

23800

经济与金融

020307T

两年

23800

跨境电子商务

120803T

两年

23800

行政管理

120402

两年

23800

市场营销

120202

两年

23800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两年

238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两年

23800

酒店管理

120902

两年

23800

财务管理

120204

两年

25200

审计学

120207

两年

25200

税收学

020202

两年

25200

软件工程

080902

两年

25200

网络工程

080903

两年

25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两年

25200

人工智能

080717T

两年

25200

学前教育

040106

两年

252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两年

29800

音乐表演

130201

两年

29800

舞蹈表演

130204

两年

29800

艺术设计学

130501

两年

27800

环境设计

130503

两年

27800

美术学

130401

两年

27800

传播学

050304

两年

252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两年

25200

艺术教育

040105

两年

25200


  2.住宿费收费标准:

  五合校区

  标准化宿舍2-8人间:2000元/生.学年;

  公寓式宿舍1-4人间:3500-5000元/生.学年。

  空港校区

  公寓式宿舍3-4人间:3500元/生.学年;

  公寓式宿舍5-6人间:3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3.代收费项目及标准:(1)教材费600元/年;(2)新生体检费50元/生;(3)学生团体平安保险100元/生.学年;(4)学生宿舍超额用水、用电费,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价格计收;(5)外语等级考试费、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各类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按有关组织考试的职能部门明确的收费标准收费。

  4.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1)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2)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3)补办证(卡)工本费10元/本;(4)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

  5.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自愿原则收取,据实结算。

  (二)退费规定:学生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学习产生的费用计退学费、住宿费,据实计退学生预交(预存)的服务性收费。

  1.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0%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85%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退学费、住宿费。

  2.服务性收费退费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校园卡等储值卡即时支付服务性收费的,退学时学校将卡里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学生预交的服务性收费,学校据实结算后将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

  3.代收费退费规定

  学生办理退(转)学手续时,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还没有实施的,学校将预收的代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已经实施的,学校可不退还预收的代收费。

推荐阅读
专升本地区导航

公众号

抖音

bilibili

微博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23-68141520
返回顶部
请选择培训项目
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等级职称/考研

操作成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