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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课参考书

发布时间:2026-03-30 15:00:00 来源:易学仕专升本网 阅读量:132 热点: 贵州专升本考试科目 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

摘要: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都已经明确,2026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各专业课考试要求如下:

  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2026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都已经明确,2026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各专业课考试要求如下: 

2026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课参考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院校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八条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遵义医科大学前身为大连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整体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并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负责人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办学地点


  第十四条学校招收符合省相关规定的“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生。

  第十五条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但需参加本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测试,学校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排序、投档和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其他高校免试生的征集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联合培养地点:

  (一)药物制剂、康复治疗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助产学专业,联合培养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公共事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联合培养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另外,学校对相关专业专升本教学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为: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点为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点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第五章报考要求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我校“专升本”严格按照贵州省统一制定的《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规定实施招生。因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涉及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特建议考生按照专业一致性原则报考(即:专科毕业专业与本科专业须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因不一致而造成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审核不予通过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校内专业课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条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照第十九条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资格。免试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也需参加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都必须在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作为审查材料之一参加资格审查,对此学校说明如下:

  (1)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未明确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专业课考试及划线


  第二十二条校内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形式为面试,考试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各专业课考试要求如下:

  考试招生

  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2026/3/29 11:11:09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院校代码:4152010661

  第五条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八条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遵义医科大学前身为大连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整体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并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负责人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办学地点

  第十四条学校招收符合省相关规定的“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生。

  第十五条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但需参加本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测试,学校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排序、投档和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其他高校免试生的征集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联合培养地点:

  (一)药物制剂、康复治疗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助产学专业,联合培养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公共事业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联合培养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另外,学校对相关专业专升本教学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为: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点为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点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第五章报考要求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我校“专升本”严格按照贵州省统一制定的《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规定实施招生。因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涉及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特建议考生按照专业一致性原则报考(即:专科毕业专业与本科专业须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因不一致而造成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审核不予通过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校内专业课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条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照第十九条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资格。免试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也需参加资格审查。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都必须在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作为审查材料之一参加资格审查,对此学校说明如下:

  (1)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未明确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专业课考试及划线

  第二十二条校内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形式为面试,考试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各专业课考试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参考书籍

版别

主编

出版社

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医学信息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综合

数据库系统概论

第5版

王 珊

高等教育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薛师煊

2. 医学信息学专业基础知识

C程序设计

第五版

谭浩强

清华大学出版社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综合

口腔工艺技术概论

第2版

吕广辉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口腔科学

第10版

郭传琼程 婧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基础知识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综合

医学影像诊断学

第5版

于春水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

第2版

余建明 马新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影像技术专业基础知识

医学影像设备学

第2版

韩丰谈 赵雁鸣

人民卫生出版社

 

人体断层影像解剖学

第5版

王振宇 张雪君

人民卫生出版社

 

护理学(含珠海)

护理综合

基础护理学

第7版

李小寒 尚少梅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内科护理学

第7版

尤黎明 吴 瑛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外科护理学

第7版

李乐之 路 潜

人民卫生出版社

 

临床医学

临床综合

内科学

第十版

葛均波(等)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外科学

第十版

陈孝平(等)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临床专业基础知识

儿科学

第十版

黄国英(等)

人民卫生出版社

 

妇产科学

第十版

孔北华(等)

人民卫生出版社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综合

物理治疗学

第3版

燕铁斌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作业治疗学

第3版

窦祖林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康复专业基础知识

康复功能评定技术

第1版

庄洪波 张润洪 王红新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药物制剂

药剂学

药剂学

第3版

李思文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2. 药物剂型设计相关知识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化学

食品化学

第四版

谢笔钧

科学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2.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和生物化学基础知识

助产学

助产综合

基础护理学

第7版

李小寒 尚少梅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助产学

第2版

余红艳 杨显霞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助产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事业管理

卫生管理学

卫生管理学

2024年1月第1版

张 堃 胡 志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2. 专业课知识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专业知识综合

临床基础检验学技术

第2版

许文荣 林东红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第2版

王 辉 楼永良

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医学检验专业知识

临床生物化学检验技术

第2版

徐克前 王传新

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学(珠海)

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

第4版

葛淑兰

人民卫生出版社

1. 思想政治

2. 新药研究开发相关知识


  第二十三条对于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学校将依据生源报考及专业课考试情况,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对于不同校区同一招生专业,实施招生计划合并统一划线)。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专业课分数线为报考学校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的80%。

  第七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以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且专业成绩也同分情况下,文史类招生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招生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第八章体检及专业要求(说明)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对已录取的考生组织体检,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如发现考生体检情况不满足所录取专业要求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分专业体检要求及说明: 

2026遵义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课参考书


  第九章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补、减”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毕业(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学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遵义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章复查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按照省教育厅“专升本”文件要求,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取得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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